永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公告
(第4号)
永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现将选举结果公告如下:
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罗重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次会议选举产生的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由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公布。
永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2017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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