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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4311000017/2023-03634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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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本委受理刘仁辉诉你(湖北宝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一案(宁劳人仲案字[2023]第151号),申请人请求与你(湖北宝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因无法联系你本人,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等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现定于2023年11月24日上午9时00分在宁远县九嶷中路253号宁远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会将作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宁远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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