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6月16日讯 省自然资源厅下发通知,根据国家统一安排,从7月1日起,对不动产登记的收费作出调整。届时,对三种情形免征不动产登记费,包括: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更正登记的;申请办理森林、林木所有权及其占用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或林地使用权及相关抵押权、地役权不动产权利登记的;申请办理耕地、草地、水域、滩涂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及相关抵押权、地役权不动产权利登记的。
同时,对申请办理车库、车位、储藏室不动产登记,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的,不动产登记费由原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每件550元,按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每件80元收取。
■三湘都市报·华声在线记者 潘显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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